中国野史大甩卖

第63章 李自成起义反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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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二年(1629年)的冬天,米脂县的驿道上,一个二十多岁的汉子正牵着马往前走,棉袄破了好几个洞,露出里面黑乎乎的棉絮,冻得直打哆嗦。这人叫李自成,是个驿卒,说白了就是驿站里跑腿的,今天却要丢饭碗了——朝廷刚下了旨,裁撤全国冗余驿站,米脂驿就在名单上。

“李哥,咱真就这么算了?”跟在后面的小驿卒哭丧着脸,手里还攥着半块冻硬的窝头,“咱在驿站干了五年,没功劳也有苦劳,说裁就裁?”

李自成没回头,只是紧了紧手里的缰绳。这匹马是驿站的,待会儿还得交回去。他心里堵得慌,不是因为丢了差事,是因为家里——老娘前几天饿晕了,媳妇把陪嫁的银钗当了,才换了两升小米,现在这点粮怕是撑不过这个月。

回到驿站,当官的早等在那儿了,手里拿着一本账册:“李自成,这是你最后三个月的饷银,一共六钱银子,点清楚。”银子是碎的。他知道,这点钱在如今的陕北,连十斤小米都买不到——去年起,陕北就没下过一场透雨,地里的庄稼全枯死了,米价涨了十倍,老百姓只能挖草根、剥树皮,有的村子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惨事。

“大人,”李自成咬着牙问,“朝廷就不管管?听说南方的漕粮过了黄河,能不能……”

“能不能什么?”当官的把眼一瞪,“漕粮是给边军的,你算哪根葱?再说了,税银还没收齐呢,县太爷正带着衙役催缴,你要是欠税,小心扒了你家的房子!”

李自成攥紧了拳头,他确实欠税,去年的秋税还没交清。可家里都快断粮了,拿什么交?

走在回家的路上,他看见县太爷的轿子从街上过,后面跟着十几个衙役,扛着从百姓家抢来的粮食、被褥,还有个老太太趴在地上哭,被衙役一脚踹开。李自成想起小时候,爹常说“县令是百姓的父母官”,可这“父母”,怎么比狼还狠?

没过几天,衙役真找上门了。领头的是个歪嘴子,手里拿着铁链:“李自成,欠税三两银子,限你三天交清,不然就锁你去坐牢!”

李自成抄起门后的扁担:“银子没有,要命一条!”他媳妇赶紧拉住他,哭着说:“咱再想想办法……”

办法没想来,祸事先来了。李自成的侄子李过,才十五岁,看不惯衙役欺负人,偷偷在歪嘴子的饭里下了巴豆,结果把人拉得差点虚脱。歪嘴子告到县里,说李自成教唆侄子抗税,县太爷一拍惊堂木,下令“锁拿归案”。

那天夜里,李自成揣着那几钱碎银子,摸黑去了隔壁村的舅舅家。舅舅叹着气说:“如今这世道,留在家就是等死。听说府谷的王嘉胤反了,聚了好几千人,专杀贪官污吏,你不如……”

“反?”李自成心里一惊。他以前只在戏文里听过“反贼”,可现在,这两个字听着竟不那么可怕了。

“不反也是死。”舅舅递给她一把生锈的柴刀,“你爹当年就是被税吏逼死的,你忘了?”

李自成的爹是个佃农,十年前因为交不起租子,被地主活活打死。这事儿他一直记在心里,现在被舅舅一提,眼泪突然就下来了。他攥着柴刀,刀把上的铁锈蹭了满手,却让人感到心安。

第二天一早,李自成没去县衙,而是带着李过,还有几个跟他一样被裁的驿卒,偷偷溜出了米脂县。他们一路往西,直奔府谷,路上遇到不少逃荒的饥民,听说他们要去投“反贼”,纷纷加入进来,走到半道,队伍就从十几人变成了上百人。

王嘉胤见李自成长得高大,说话有条理,还会几招拳脚,就让他当了个小头目。可没过两年,王嘉胤被官军杀了,队伍散的散,逃的逃。李自成带着剩下的几十人,投了高迎祥——这人是陕北有名的好汉,绰号“闯王”,手下有好几万人,最擅长打游击战。

高迎祥见李自成敢打敢拼,还懂点兵法(其实就是在驿站听老兵讲过三国演义),很是器重,让他当自己的左膀右臂,还给他起了个绰号叫“闯将”。

崇祯七年(1634年),朝廷派杨嗣昌总督陕西军务,搞了个“四正六隅”的围剿计划,想把起义军一网打尽。官军像疯狗似的追着打,高迎祥的队伍被冲散了,李自成带着一支人马钻进了商洛山。

山里的日子苦啊,没粮没药,冬天冷得能冻掉耳朵。有天夜里,李自成发高烧,迷迷糊糊中听见手下在哭:“闯将,咱要不散了吧?回家哪怕讨饭,也比在这儿等死强。”

李自成挣扎着坐起来,从怀里掏出一块啃了一半的干饼——这是他省了三天的口粮。“弟兄们,”他的声音沙哑,“咱出来反,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让家里人能吃上饱饭。现在退了,官府会放过咱吗?乡亲们会怎么看咱?”

他指着山外:“杨嗣昌不是狂吗?说要三个月平叛?咱就跟他耗!耗到他粮尽兵疲,耗到天老爷开眼,下一场大雨,让地里长出庄稼,到时候咱再杀出去,给老百姓分田地,让他们不用再交苛捐杂税!”

这话一说,没人再提散伙的事了。后来,李自成把这话编成了口号,叫“均田免赋”,还编了首歌谣让弟兄们传唱:“吃他娘,穿他娘,打开城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

崇祯九年(1636年),高迎祥在盩厔(今陕西周至)被官军俘虏,砍了头。消息传来,起义军人心惶惶。这时候,李自成站了出来,在众人的拥戴下,接过了“闯王”的大旗。

他比高迎祥更有脑子。知道硬拼不行,就专挑官军薄弱的地方打;知道老百姓恨贪官,就每到一地,先杀贪官、开粮仓,把粮食分给饥民。有次打下河南府,他把福王朱常洵的家产全抄了——这福王是万历皇帝的儿子,富得流油,却看着百姓饿死不管。李自成让人把福王的肉和鹿肉混在一起炖了,叫“福禄宴”,分给将士们吃,老百姓听说了,都拍手叫好。

越来越多的人投奔李自成。有读书人,比如牛金星、宋献策,给他出谋划策;有老百姓,带着锄头、扁担就来了,说要跟着闯王打天下;甚至还有明朝的边军士兵,因为欠饷太久,干脆带着兵器投靠了他。

崇祯十三年(1640年),河南大旱,赤地千里。李自成率军进入河南,队伍一下子从几千人扩到了几十万人。宋献策给他算了一卦,说“十八子,主神器”——“十八子”就是“李”字,意思是李自成要当皇帝。

李自成嘴上不说,心里却动了念头。他不再是那个只想让家人吃饱饭的驿卒了,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推翻这个腐朽王朝的可能。

这年冬天,李自成在洛阳城外召开誓师大会。他站在高台上,看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他们脸上没有了以前的麻木,眼里闪着光。

“弟兄们,乡亲们!”李自成的声音传遍了整个广场,“明朝的皇帝不管你们死活,官府把你们往死里逼,咱就自己救自己!今天,我李自成在这里发誓,等打下北京,咱就把土地分给大家,让人人有饭吃,有衣穿,再也不受这窝囊气!”

台下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闯王万岁!闯王万岁!”

欢呼声里,李自成握紧了腰间的宝刀。这把刀是他从一个贪官家里搜来的,刀柄上镶着宝石,以前他只敢远远看一眼,现在却成了他最趁手的兵器。他知道,还有很多硬仗要打,崇祯不会轻易认输,官军还有不少能打的将领,比如孙传庭、洪承畴。

可他不怕。因为他身后,站着成千上万吃不饱饭的老百姓。这些人以前是顺民,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可现在,他们拿起了锄头、镰刀,成了要改写历史的力量。

风从洛阳城头吹过,带着尘土和粮食的香气——那是起义军打开粮仓后,飘出来的味道。李自成望着北方,北京的方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个世道,该换了。

而此时的紫禁城,崇祯帝还在为军费发愁。他不知道,那个被他裁撤的米脂驿卒,那个曾经只想让家人活下去的汉子,已经又了动摇大明根基的巨大力量。历史有时候就是这么有意思,一个看似无关紧要的决定,往往会引发意想不到的连锁反应——像推倒第一块多米诺骨牌,后面的事情,就谁也挡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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