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方的你

第19章 第十八封(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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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方的你:

今天的天气开始有点回暖,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我身上穿着前年入学我小叔送我过来报道给我买的红色羽绒服。

说到这件羽绒服,其实还蛮有故事的,之所以我会选择这样的全红,是因为我以前见我小叔穿过一件红色的外套感觉好帅,就开始认为红色的衣服穿在我身上应该也会这么帅,后来才知道这种看法是多么的幼稚,他人长得帅穿什么衣服都很好看,所以在对我选择提出质疑问我是否真的确定要买这种颜色款式的吗?我当时的答案充满了确定,我只是想买和他曾穿的一样颜色衣服。

虽然这件红色羽绒服穿在我身上显得很肥大,但是还挺暖和的,即使身处零下几十度的哈尔滨,穿上它在身上却没觉得有多冷,只不过上次图书馆的时候被门的帘子边角上的钢片割破了右臂上,里面的羽绒经常控制不住地往外面飘,因为是晚上我便只能用胶布先黏住暂时遏制住羽绒外飘的速度,第二天去补衣服的地方把地方补了,但是零星的羽绒还是会往外面飘,但是比之前好太多了。

今天阳光甚好,照在雪堆上反射在眼睛里晃得睁不开眼睛,你那儿呢?最近还好吗?好久没听到你的声音,真后悔当初没在给你打电话的时候把你的声音录下来,否则在我日后想你的时候可以听,我想戴着耳机听着你的声音给你写信会更好吧,说到这儿我还要感谢周,去年十一我去吉大,因为他作为交换生来吉大,而哈尔滨与长春隔得不远,远比上海近的多,三个多小时的火车,那天晚上我和他是在网吧度过的,也是在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你的QQ号,他告诉我你最近更新了几张相片,让我保存起来有价值意义,特别是对于你一个不甚喜欢在空间晒存在的人来说饶为珍贵。

于是我点开了你的空间,看到了你的相片,是在寝室里拍的,你穿着白色短袖,还是如高中遇见你之时的学生头,一切都没改变,我看着你的照片瞬时间平静起来,和周没有了言语交流陷入回忆之中,过往一切如快放的电影胶卷一样,一遍一遍重复着,有种苦楚又有种欣慰的感觉,那天晚上我就在网吧的键盘上写了那篇《忧伤十思》。

你的那几张照片仍然在我的手机里,电脑里,而且还没经过你的同意私自洗出来了夹在日记本里,写信之前,写信的过程中,写完后都会忍不住拿出来看看,这便是我此时思念的人,你就是有如此神奇的魅力,零星交集,却因为痴念如此地放大,对此我无法解释,更无法否定与忽略它确实存在的事实。

最近的日子,我很是苦恼,在梦里都没有你的出现,以前你都会时不时如我梦中的,这让我感到很害怕,因此在反省自己对你的思念是不是有所动摇,比内心折磨更让我难受不安的是如果在梦里都无法遇到你与你说话的话,那么我要如何才能遇见你,在喧嚣的城市,过往迎来,我只能与树上的月亮两两相望,愿我如星君如月,明月与星相皎洁。

沉默看着外面,在一个人发呆的时候更容易想起你,思绪流淌在所有与你有关的回忆的长河之中,时光流逝物华休,你依然不曾从我心里走开,而是住了下来深深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扎根,当时只道是寻常,这当初遇到你的寻常,却成为我生命里最美妙的部分,我已经慢慢渐渐地完完全全融入你的生活,犹如吃饭睡觉一样平常,一样自然,一样必不可少,于是想你也成为我现在每一天的常态,以前没有如此正式写下来,那只能躺在床上,或者看到引起共鸣的文字与影视作品很想你,到现在我开始学会与习惯以文字将我心之一二记下来,因为我知道,也自量其力,心里深刻的东西与情感是根本无法以文字描绘出来的,但是其中一二总强过无吧。

杜拉斯在《情人》里面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当然还有另一个翻译的版本是:爱既是肌肤相亲的缠绵,又是一粥一饭的平淡;既是心心相印的举案齐眉,又是疲惫生活的英雄幻想。我还是喜欢前一版本,爱之于我,也就是你之于我,是一种信仰,是灯塔,是誓死的追逐,是无由来的寄托,是无缘由的坚持,是无需承诺的心之约定。

一个人的时候,我也会好奇,想知道你是如何回忆我,是沉默或是带着微笑,是屏息或是心跳,是轻描淡写或者春意阑珊?如果你回忆不起,也不想记住关于的部分,那就让我用这点滴文字,一夜纸与笔沙沙之触带你重温,那个贫瘠却绝不是无关紧要的岁月,对你来说也许是渐行渐远,对我来说越来越珍贵,越来越接近心里的那个答案。

愿青梅依旧,水流花开。

夜里唯与纸笔徜徉的唐,写于2012年11月22日于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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