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1976年成痞儒

第667章 《木匣承旧忆,归处是祖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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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席散了。卓群靓妈与杨帆凌霄陈秋菊也搬过来蔡主席在沿江路省总工会的宿舍。

婚宴的热乎气还没散尽,卓群就开始收拾东西了。中山大学专家楼的宿舍住了这些年,墙角的书架上还留着杨帆小时候画的涂鸦,凌霄的小摇篮摆在窗边,阳光照进来时,藤编的纹路会在地板上投下细碎的影子。

“这筐书带不走,留给凌晨的艺术苑吧。”卓群把一摞画册码整齐,转头对薛玉瑾说,“蔡家那边房子宽敞,就是离学校远些,杨帆上学得转学,好在她性子活,换个环境也能适应。”

晓薇正帮着叠被单,闻言抬头:“靓妈新家缺啥尽管说,我跟凌晨去置办。”她手里捏着块绣着凌霄名字的小方巾,是陈红梅去年给孩子做的,洗得发白却依旧软和。

薛玉瑾看着墙上那张全家福——卓群抱着襁褓里的凌霄,杨帆站在旁边,凌晨半蹲在后头,背景是石坎的茶园。她伸手轻轻抚过照片:“住惯了的地方,搬走总舍不得。”

“可不是嘛,”卓群笑了笑,眼里却有点怅然,“那天蔡盛慧来帮忙搬箱子,说往后每周带孩子们回来看看,这边的树都是我亲手栽的。”她指着窗外那棵白兰,开花时香得能飘半条街,“等花开了,让阿生摘些送去新家,也算把这儿的气味捎过去了。”

正说着,杨帆背着书包回来,进门就喊:“妈,王老师说舍不得我走!”小姑娘手里攥着张同学送的贺年卡,上面画着两个扎辫子的小人,歪歪扭扭写着“再见”。

卓群走过去搂住她:“到了新家,妈妈给你种棵石榴树,秋天结满果子,比这儿的白兰还热闹。”

杨帆似懂非懂地点头,跑去给凌霄看贺年卡。屋里的打包箱渐渐堆高,旧物件被一件件收进纸箱,却收不走那些藏在墙缝里的日子——凌晨熬夜画稿时,卓群端来的热牛奶;杨帆发烧那夜,薛玉瑾跑遍巷子找医生;凌霄第一次叫“妈”时,卓群掉在摇篮上的泪。

卓群看着这一切,忽然觉得,搬家不是结束。就像石坎的老房子留给了卓玲,这里的回忆会跟着人走,融进新家的地板缝里,长成新的牵挂。她拿起最后一个相框,是婚礼那天在爱群大酒店拍的,蔡盛慧站在中间,两边是她和三个孩子,背景里的江灯亮得像星星。

“走吧,”她对众人笑了笑,眼里闪着光,“去给新家开窗透透气。”

搬家那天,天刚放晴,阳光把蔡家新居的玻璃窗照得发亮。凌晨没开车,和薛玉瑾、晓薇一起,拎着大小包裹步行过去。晓薇肩上挎着杨帆的布偶兔子,手里还提着个装着凌霄奶瓶的网袋,走得轻快,嘴里哼着石坎的小调;薛玉瑾抱着一摞叠好的床单,脚步稳当,时不时叮嘱身后的人“慢着点,别磕着”。

最沉的那个铁皮柜,是蔡盛慧昨天特意请单位同事帮忙抬过来的——那是卓群在石坎用了多年的嫁妆,柜门上的铜锁被摩挲得发亮,此刻正安静地立在客厅角落,等着被装满新日子的物件。

到了楼下,蔡盛慧早等在单元门口,穿着件旧衬衫,袖子挽得老高。“快来歇口气!”他笑着递过凉茶,眼里的喜气比阳光还盛。晓薇接过来猛灌两口,指着三楼说:“我先上去探探路,看凌霄的小摇篮摆哪最合适。”说着就拎着网袋噔噔噔跑上楼梯,裙摆扫过台阶,带起一阵轻快的风。

卓群抱着个瓷瓶走在后面,那是她母亲传下来的,当年从石坎带到广州,如今又跟着她挪了窝。薛玉瑾帮她扶着瓶底,轻声说:“慢点走,这物件金贵着呢。”卓群笑了笑:“再金贵,也没孩子们金贵。”

凌霄被凌晨牵在手里,小短腿迈得费劲,却偏要自己走,嘴里念叨着“哥哥牵,不抱”。走到二楼转角,他忽然指着墙上的涂鸦喊:“像杨帆姐姐画的!”众人凑过去看,果然是个歪歪扭扭的小人,倒真有几分杨帆的画风。

拆箱时最是热闹。晓薇打开装餐具的箱子,惊呼一声:“哎呀,这对青花碗没碎!”那是当年薛玉瑾送卓群的,在石坎用了十年,搬家时裹了三层棉絮。卓群笑着接过来,轻轻擦去碗沿的灰:“往后用它给蔡主席盛粥,让他尝尝石坎的米香。”

薛玉瑾帮着归置衣物,把凌霄的小褂子叠得整整齐齐,放进衣柜最下层。“这孩子长得快,”她对卓群说,“明年这些就穿不下了,留着给石坎的小侄子,都是好料子。”卓群点点头,眼里泛起暖意——在石坎时,谁家孩子穿小的衣服都是这么递来递去,如今在广州,这习惯竟也带着了。

忙到傍晚,新家渐渐有了模样。阳台上,薛玉瑾带来的绿萝垂下来,映着窗外的晚霞;客厅里,凌霄正趴在新木马上晃悠,杨帆在旁边给他念图画书;卓群和蔡盛慧在厨房煮面条,香味飘满了屋子。

凌晨靠在门框上,看着晓薇和杨帆抢最后一袋饼干,看着薛玉瑾逗凌霄玩,忽然觉得,没开车也挺好——这些拎在手里的包裹,藏着的不只是物件,还有从石坎一路牵过来的牵挂,沉甸甸的,却暖得人心头发烫。

暮色漫进来时,蔡盛慧端出面条,每人碗里卧了个荷包蛋。凌霄举着勺子,奶声奶气地喊“干杯”,众人的笑声撞在吊灯上,又落进每个人的心里,温温的,甜甜的。

搬家的间隙,卓群忽然从卧室角落抱出个木匣子,红漆褪得发暗,锁扣上还缠着圈红绳。她走到凌晨面前,把匣子轻轻放在他手里,声音比平时沉了些:“这里面是你爸的遗像,还有他生前常用的那副老花镜、几支钢笔。”

凌晨指尖碰着匣子,凉丝丝的木头触感里,裹着经年的沉。他掀开盖子,凌教授的黑白遗像摆在最上面,相框边缘有些磨损,照片里的人穿着中山装,眼神温和,和记忆里一模一样。下面压着支银灰色钢笔,笔帽上刻着的“凌”字被磨得发亮——那是他小时候总偷着拿来画画的那支。

“靓妈……”凌晨喉咙有点发紧。

卓群抬手按了按他的肩膀,像小时候他摔疼了时那样轻轻拍着:“这些年放在我这儿,总觉得该物归原主。”她顿了顿,望向窗外,“荔枝涌边的凌家祖屋,你爸生前总念叨,说那里的石榴树该结果了。你把这些送过去吧,让他回自己家里待着。”

晓薇在旁边听见,悄悄拽了拽薛玉瑾的衣角,两人识趣地往厨房走,留空间给这对继母子。

“当年你爸走得急,”卓群声音轻下来,带着点怅然,“我一个人带着你,总怕把他的东西弄丢了。现在好了,你长大了,能替他守着这些念想了。”她从匣子里抽出本泛黄的笔记本,“这是他的备课笔记,里面夹着你三岁时画的小狗,你还记得吗?”

凌晨翻开笔记本,果然在最后一页看到个歪歪扭扭的涂鸦,旁边有行小字:“吾儿凌晨作,孺子可教。”字迹力透纸背,像父亲当年握着他的手教写字时的力道。

“我知道了靓妈。”他把笔记本放回匣子,重新扣好锁,“我这就送过去。”

卓群点点头,眼里闪着点湿意:“去吧,路上慢着点。到了祖屋,给你爸擦擦相框,跟他说……说我们都好。”

凌晨抱着木匣子出门时,晓薇追了上来,手里拎着块干净的布:“我陪你去。”薛玉瑾也跟出来,往他兜里塞了把钥匙:“祖屋的门钥匙,我一直收着呢。”

阳光落在木匣子上,红漆的斑驳里,像是藏着无数个寻常的黄昏——凌教授在灯下备课,卓群在厨房做饭,小小的凌晨趴在桌边,用那支银灰色钢笔,在笔记本的角落画下一个又一个不成形的梦。

荔枝涌边的风带着水汽,吹得祖屋门口的石榴树叶沙沙响。凌晨用布仔细擦着父亲的相框,晓薇在一旁帮忙扫去桌上的灰尘。相框里的人望着他们,眼神依旧温和,仿佛在说:“回家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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